临淄区2015年夏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5年7月9日-10日在临淄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5年7月28日、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领取地点
临淄区教育局服务中心(晏婴路185号)
四、须持材料
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联系电话:7866317
临淄区教育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