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日照莒县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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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莒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及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有关规定,2018年莒县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6、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莒县医疗卫生单位2015-2017年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和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共计93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7月19日
报名地点: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文心东路16号县卫计局二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有执业(从业)资格、取得规培证或完成规培证明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或合格证明,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莒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查,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莒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根据面试情况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报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离聘用单位,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其中,符合县委《莒县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办法》(莒发〔2015〕13号)或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莒政发〔2017〕39号)有关规定的,人员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其他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莒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uxian.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6201878 0633-6206013
附件:2018年日照莒县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辅导课程
2018年莒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xls
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