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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就考察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行为证明,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在体检后7日内交于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办公室(政通路135号,高创园B座205室)。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016年12月27日(周三)早8:00前,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淄博高新区创业园B座205室集合。体检费用自备(每人约300元)。
2、体检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当天早晨不能进食进水。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以及在哺乳期间的女性,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项目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自理。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7)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弃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8)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名单: 张瑞吉、徐鹏飞、袁连新、边伟、彭伟、孙喆、赵同美。
咨询电话: 0533—3587311
淄博高新区涌泉供水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