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昌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3名。
一、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昌乐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司机职位从昌乐复退士官(士兵)中考选,不限学历,要求C1证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驾龄;
6、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上学期间受相关处分未解除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用等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5日—10月1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 昌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
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需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司机报考人员需要提交转业士官或士兵退役证、驾驶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填报《昌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交纳报名费100元,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类别,不能跨专业报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司机职位加试技能实践操作,面试分数和技能实践操作分数各占50%)。
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拟录用人员(成绩并列者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工作岗位,对经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本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生活补助95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15264680988
附件:1、昌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
2、昌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昌乐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