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兖州市为古九州之一,东临京沪高铁,西靠济宁曲阜机场,是山东省重点支持发展的30 强县市和全国百强县。为加快实施人才支撑战略,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范围
(一)招聘数量:事业50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要求见附表。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计划限制,具体岗位安排根据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就业意向和兖州市需求决定。企业100名,具体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协助各企业自主引进。
(二)招聘范围:(1)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硕士、博士留学生;(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以上均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二)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40周岁,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特别优秀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五)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兖州党建网(www.yzdj.com.cn)或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nzhoursj.gov.cn),点击“2013年兖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栏目,从公告附件下载《2013年兖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后(附近期彩色免冠照片)邮箱(yzrcyj@126.com)发送至兖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13年6月15日12时。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2013年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邮箱或电话通知本人,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的《2013年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确认,应聘教育类职位的,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和应届已毕业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毕业的,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引进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证书。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6月15日—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现场确认地点:中共兖州市委党校310室(山东省兖州市新城区建设西路,从兖州火车站、汽车站乘4路公交车即到)
(二)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采取人才测评方式进行。
初试时间:2013年6月17日—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复试人选,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参加。复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兖州党建网(www.yzdj.com.cn)和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nzhoursj.gov.cn)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2、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考核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考核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聘用。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兖州党建网(www.yzdj.com.cn)和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nzhoursj.gov.cn)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兖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7-3753806
山东省兖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