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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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清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至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1、综合岗位资格审查地点: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房间,联系电话:0635-5161635。
2、卫生岗位资格审查地点:临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政工科,联系电话:0635-2325019。
3、教师岗位资格审查地点:临清市教育局213房间,联系电话:0635-5161706。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达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要求: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打印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4、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8、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审查时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单,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9、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0、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学历学位证、户口薄、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其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11、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不可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四、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9:00-16:00登录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hrss.linqing.gov.cn/)下载打印,过期不再开放。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4、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有关事项等通知将于近期在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临清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