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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1.2009年至2012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课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省考面试人员”)。但是,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自2013年起,我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及认定工作。
2.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国考面试人员”)。
3.高职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
二、面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国考面试人员在12月2日至6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不需网上报名,直接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
2.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按照户籍或工作单位归属地原则,所有面试申请人在12月5日至7日到各区县教师资格面试确认点参加面试确认(高新区申请人赴高新区教育局,文昌湖区申请人赴周村教体局报名),具体地点和时间见附件。
三、面试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居民户口簿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省考面试人员若在淄博市外取得两课合格证,还需提交两课合格证书原件。
5.面试考试费每人240元。
如考生本人无法亲自报名,可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代为报名。
四、面试准考证打印
国考面试人员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23日-27日,国考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
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员凭毕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并于12月25日登陆淄博市教育局网站(www.zbedu.gov.cn)“组织人事”栏目查询面试时间和面试场次安排。
五、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1.面试时间和场次安排
国考面试人员按准考证通知场次和时间参加面试。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员按照淄博市教育局网站(www.zbedu.gov.cn)通知场次和时间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公布和查询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可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省考面试人员和高职师范类专业面试人员请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陆淄博市教育局网站(www.zbedu.gov.cn)“组织人事”栏目进行查询。
六、面试内容、科目和流程
国考面试人员(不含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省考面试人员(不含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高职师范类专业面试考生适用以下面试内容、面试科目和面试流程。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
3.面试流程
面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面试测评体系,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请省考面试人员注意此条要求为试讲和演示,不再是以前要求的说课)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面试内容和要求
国考和省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人员参考以上面试内容和面试流程,还需接受所申报学科专业内容的面试测试,备课时间为50分钟。
八、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为笔试、面试均合格全国统考考生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n)另行通知。
本次省考面试结果只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作为认定依据。
九、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安排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计划在2014年2月至3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十、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指派专人负责面试报名确认,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设置明显的指引标志,张贴说明材料,引导考生顺利完成面试报名。同时要切实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做好工作记录,并妥善保管数据和有关报名材料。
2.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对考试违规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淄博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