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在“座次表”上签到后,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子边角。有效身份证件仅限: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考生报名时提交护照信息的)。
2、应考物品:请准备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通讯、计算、存储工具等,已带入的应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熟知《应试人员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开考前20分钟考生入场,考试实行全场封闭,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试卷被监考人员回收后,须再次在座次表上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作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考场配发的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6、所有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数据将进行雷同检测和异常情况甄别,对被判定为雷同的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进行违纪处理。应试人员的违纪情况将纳入考试诚信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