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已结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有3名考生提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须递补面试人选1人,现予以公告:
一、历城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消费纠纷调解岗位:
该岗位计划招聘9人,按照简章规定的1:3的比例应确定面试范围人选27人,因有2人笔试成绩并列,确定面试范围人选为28人。经资格审查,该岗位笔试成绩第9名考生申丽欣(准考证号1001100816,笔试成绩69.7分)自愿放弃,实际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为27人,达到了招聘简章规定的比例,面试人选不需要递补。
二、商河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消费纠纷调解岗位:
该岗位计划招聘4人,按照简章规定的1:3的比例应确定面试范围人选12人,因有2人笔试成绩并列,确定面试范围人选为13人。经资格审查,该岗位笔试成绩第2名考生王媛媛(准考证号1001062318,笔试成绩66.8分)和第11名考生邹谧(准考证号1001040406,笔试成绩63.4分)二人自愿放弃,按笔试成绩递补第16名考生张春晓(准考证号1001181217,成绩62.3分)进入面试范围,确定实际进入面试范围人选12人。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