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枣庄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的原则: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根据《简章》要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市交通综合楼(枣庄市薛城区新城光明大道1147号)216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本人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笔试准考证(A类不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四、资格审查的B类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均为原件),A类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均为原件)于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报考单位人力资源部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鲁价发[2004]56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70元。
联系电话:8662859。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