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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人才兴区战略,加快优秀人才集聚,优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向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青年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计划、线上报名、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
二、引进计划
2022年计划引进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65名,专业设置结合岗位需求调研情况和干部梯队建设需要确定,具体引进范围如下:
(1)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不限名额;
(2)硕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择优招引59名;
(3)本科生:国内普通高校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计划择优招引6名。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
(三)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6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六)学生干部仅限于院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班长、班党(团)支部书记,时间须连续任职半年及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及以上。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已在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8.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流程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驻日照高校毕业生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人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将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放在以“毕业院校+姓名+应聘岗位类别+专业”命名的文件夹里,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rzdgrsrc@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邮件格式要求于2022年5月14日8:30至5月18日18:00发送邮件。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审核。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2022年日照市东港区引进青年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学生干部需提供院校证明材料;
(6)《诚信承诺书》。
3.报名材料缺失或不完善的,应于收到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通过邮箱一次性反馈,逾期未反馈的,按不予通过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引进计划和报名情况,由考试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立即取消资格。
(三)线上面谈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线上面谈,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谈侧重对报考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择优比选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最终确定的进入考试范围人数与引进计划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同一岗位类别面试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
五、管理培养和待遇
(一)试用期管理。引进人员使用人才专项编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最低服务期3年。
(二)一线锻炼。引进人员参加工作后,统一组织到全区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和园区一线锻炼,时间为1年。锻炼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身份相符”的原则,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
(三)相关待遇。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补贴。符合条件的在日照市城区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
六、其他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考试期间应及时了解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港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引进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3663320
附件:
1.2022年东港区引进青年优秀人才计划表
2.2022年日照市东港区引进青年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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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