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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有关精神和市委《关于适应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要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意见》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经市委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性方式,面向全市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人选,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择优使用,为优化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储备资源。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有关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注重实绩和发展潜力,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能担当、善作为、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发现掌握起来、培养使用起来,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梯次接续、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注入生机和活力。
二、选拔层次和数量
根据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长远建设需要,分三个层次选拔部分优秀年轻干部人选。
(一)副县级干部人选30名左右,要求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正科级干部人选50名左右,要求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副科级干部人选150名左右,原则上要求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县市区根据符合条件的干部资源和副科级岗位空缺情况,制定选拔方案,自行组织选拔。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副县级干部人选选拔的,须任正科级满三年(含相应职级、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相当层次职务,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9月30日)、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曾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一级主任科员,或现任四级调研员。
报名参加正科级干部人选选拔的,须任副科级职务或职级满一年(含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相当层次职务,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9月30日),或现任一、二级主任科员。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上属驻潍单位、高校和国有企业符合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也可报名参加选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于任职试用期的;属聘干、工人身份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自愿报名和党组织推荐。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干部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对本单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预审干部档案。对征求意见、预审档案存在影响参与选拔情形的,不得推荐。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县市区党委或市直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提出正式推荐人选,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人选报名推荐报告》(正式文件,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一式2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报名人选基本情况、主要特点,资格初审、征求意见、预审档案以及有无其他影响选拔使用的情况等),并填写《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人选推荐报名情况汇总表》、《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人选推荐报名登记表》(可登录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站www.wfzzb.gov.cn下载,各一式2份,附电子版),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JPEG格式)、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和现职级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现实表现材料(1000字左右)、干部档案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评价意见[须经县市区委或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双签字],连同本人档案(竞争副县级干部人选的,在推荐报名阶段报送;竞争正科级干部人选的,在确定考察对象后报送),一并报市委组织部。
各单位汇总报送材料时间:2019年10月8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报送材料地点:潍坊市市级机关办公大楼633房间,联系电话:8789014、8789403。
(二)资格审查。对各单位推荐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正式审核。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即取消竞争资格。
(三)组织面谈。组织专家组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谈,考察了解面谈对象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谈结果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组织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评。根据组织面谈成绩,按1:3比例确定参加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评人员。测评主要考察了解报名人员对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履历业绩综合评价。对竞争副县级干部人选的,组织专家组对其工作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赋分,满分100分。(此项不用于正科级干部人选选拔)
(六)定向考察。对竞争副县级干部人选的,综合组织面谈、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评、履历业绩综合评价成绩(分别按40:20:40的比例计算得分),对竞争正科级干部人选的,综合组织面谈、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评成绩(按70:30比例计算得分),分别按1: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
(七)研究确定。参考竞争性选拔成绩,综合考虑考察情况、一贯表现和发展潜力,择优提出优秀年轻干部建议人选。
(八)培养使用。对确定的优秀年轻干部人选,根据个人能力素质和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使用计划。对比较成熟的副县级干部人选,由市委统筹考虑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逐步择优提拔使用。对比较成熟的正科级干部人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市区、市直部门党组(党委)逐步择优提拔使用。对需要进一步培养锻炼的,根据个人情况,安排到镇街、基层信访部门、市属开发区经济部门或市直综合部门、企业挂职或任职锻炼。市、县组织部门跟踪考察了解表现情况,适时择优使用。经实践锻炼和考察了解,确实不宜提拔使用的,由原单位按原级别安排适当工作。
五、组织领导
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0、8789076),接受社会监督。严肃纪律要求,对竞争性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潍坊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