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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条件
(一)学历
报名人员须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龄
18岁至28岁(1999年3月1日至1989年2月28日之间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七)特勤岗位的必须为部队复退军人。
二、招录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25%、25%、50%权重计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一)报名
第一步:填写报名表
报名人员于2017年3月13日(周一)至2017年3月26日(周日),登录“胶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jzrc.gov.cn)公告栏查看《胶州市公安局招录辅警人员简章》,并下载《胶州市公安局辅警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表后自行打印。
第二步:本人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周一)至2017年3月28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现场报名地点:胶州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胶州市厦门路1号)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胶州市公安局辅警人员报名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大专及以上毕业的考生需携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个人“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5)退役军人还须持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重点考察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专业知识及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3)按照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不足2倍的,参加笔试人员都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四个项目。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成绩。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
(五)体检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均参加人员数的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个人交纳。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民警录用标准执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市公安局组织政审。政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收容教育和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等问题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有胶州市公安局(含各派出所)工作经历,后辞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有吸毒史的;
7、有纹身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10、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1、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七)录用
由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录用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调剂,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三、待遇
统一安排集中食宿、发放制式辅警人员服装,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保险、伙食费、服装费等月均3550元。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表填写。考生填写《胶州市公安局辅警人员报名表》时请务必填写完整,尤其是“家庭成员”一栏,必须填写本人、配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及兄弟姐妹的信息,漏填其中任何一人信息均视为无效,其他家庭成员不需要填写。
2、信息发布。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信息全部以手机短信提醒、“胶州人力资源网、胶州市公安局‘胶州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平台”通知公告。
3、招录环节中,前一环节未参加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录取。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4、提供相关假证明处罚。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退伍证等证件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联系电话: 58785681
胶州市公安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