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2012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聊城市范围内符合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请于9月15日到9月1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有关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报范围
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包括2008至2011年之间取得两科合格证能力测评未人员;2012年两科成绩合格人员)
二、申请认定步骤程序
教师资格认定的步骤: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体检、个人网上申报认定、提交有关认定材料、认定机关网上审核、证书发放。
(一)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2】8号)文件精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测评内容:
①教育教学能力,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及过程设计。
②教学基本素养,内容包括口语表达、仪表举止,板书设计、心理素质等。
③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需加试专业技能(其中一必考,一自选)。
专业技能包括:幼儿故事讲述、钢笔字.粉笔字、绘画、边弹边唱、舞蹈、手工制作、多媒体课件制作、教学设计模拟教学及说课、体操与口令等。
注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非普通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一般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说课的科目必须与申请认定的专业一致。
2.测评方法:
①说课: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45分钟左右),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备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5分钟左右)进行说课。专业评议组根据说课的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测评内容为现行聊城市中小学所用教材,请考生自备所需教材(幼儿园中班大班、小学3-5年级,初中1-2年级,高中1-2年级);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所用教材与高中教材相一致,但专业性较强的学科,考生可自行提供,但不能用大学所学的教材。
②面试:主要采用问答的形式,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专业评议组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打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报名时间及测评时间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现场报名时间为9月4日—5日,届时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员(包括2008至2011年之间取得两科合格证能力测评未人员,需带两课合格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相应认定机构报名。报名采用现场采集信息方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户口本到现场报名,现场采集照片,不接受代报名等形式。
9月8日—9日组织测评。
测评地点:9月7日17:00在聊城教育信息网(www.lcedu.cn)上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请测试前半小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
测评成绩9月11号在聊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测评成绩。
4.测评费。根据鲁价费发[2009]28号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180元。
(二)体检(9月13日—9月14日)
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 请根据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咨询各县(市、区)教育局。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9月13号-9月14号早8点空腹到聊城大学医院进行查体,逾期不候。
(三)网上申报信息(9月15日至9月18日)
1、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意不要错选认定机构,否则后果自负),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现场提交材料时表中所贴、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报名信息一次性填完,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及网上申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9月20日—21日
按照属地原则设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及现场确认点为:见附件1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
(4)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提交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并在照片背面写清楚姓名(需与网报上传照片相一致);
(五)受理审核及数据编号
市、县两级认定机关分别成立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各级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及网上申请审核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做出认定结论,并予以公布;将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证编号,并及时下载已编号数据以备打印。
(六)证书发放(10月底)
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说明及要求
本次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认真组织实施。要规范教师资格认定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工作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相关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严禁用户密码外泄;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本次网上申报试点工作。
附件1.xls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