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烟台市芝罘区2013年拟公开招聘高层次学科教师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数量及学科
本次拟为烟台一中、三中、四中招聘高中学科教师 20人。其中理科教师岗位10人,专业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文科教师岗位10人,专业为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具体以实际聘用人员的学科为准)
二、 招聘条件
1、 211工程 师范 院校201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没有受过处分处罚。
3、专业突出,成绩优秀;语文、英语专业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专业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
英语全国四级统考(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分及以上),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4、年龄在 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规定,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6、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 3)、2013年7月底前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 5)、现役军人;
(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 7)、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附件:
1、《个人情况登记表》
2、《个人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3、《个人诚信承诺书》
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