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到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站下载打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材料参加体检,体检地点等具体事项请与报名确认时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政工科(详见附件)联系查询。
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山东省教育厅将陆续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续事宜,本网站将及时转发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附件:烟台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部门联系方式
烟台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