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资格审查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专业中有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学专业方向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提供的毕业证、就业推荐书等材料已明确所学专业方向的,不再提供其他材料;不明确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方向的证明。
2、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面试结束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后3日内(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供解除就业协议材料或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