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选聘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关于为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人选的确定
在公布的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选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人员名单中,根据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确定考核人选,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列为考核人选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其应聘资格。经审核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遇递补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考核人选。
三、材料审核
(一)材料审核的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进入考核范围人选的材料审核,采用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时间共两天,为12月30-31日(9:00-12:00,14:00-17:00)。递补人员材料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审核地点: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路119号,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西邻),联系电话:8769901。
(二)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2013年临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
2、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手续;
5、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县区医院因无用人管理权限,介绍信需同时加盖单位和县区卫生局公章),同意应聘介绍信必须包含应聘人员的编制情况;
6、选聘岗位有其它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证明材料中必须详细列出应聘人员在编在岗工作情况,要具体到各个工作科室;各科室工作经历必须有证明人及证明人联系方式;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除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核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暂存。
四、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方式、时间和地点,将于材料审核后由各考察组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