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工作人员6名,充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专门负责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日常内勤工作。
二、 招聘条件:
1、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户籍在夏津县,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失业一年以上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 待遇情况:
每月支付报酬1400元,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签订1-3年合同(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四、 报名方式
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和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二寸照片2张,到夏津县劳动就业办公室(龙青宾馆院内)报名。
咨询电话:2195311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8日。
五、 录用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六、 工作地点及招聘岗位
工作地点 | 招聘岗位 |
苏留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新盛店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雷集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白马湖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东李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渡口驿乡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夏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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