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事业单位面试群 552715475
2016山东教师编考试2群 488600940
淄博客服热线:0533-3163969 、3165552 、15725737061
联创世华统一客服热线:4001105311
----------------------------------------------------------------------------------
根据《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博市市属及文昌湖区、淄博经济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类、E类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淄博市市属及文昌湖区、淄博经济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A类、E类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6月6日(周一)上午8:30—11:00。
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路88号,淄博陶瓷科技城国际会展中心二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7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请咨询招聘单位审查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查结束后要尽快填写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6月7日下午15:00前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资格审查结果,适时公布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组织递补资格审查工作,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时间:2016年6月13日(周一)上午9:00—11:00。
地点: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17会议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14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请咨询招聘单位审查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查结束后要尽快填写递补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6月14日下午15:00前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原件一份。
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下列材料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出具的方向证明。
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
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见附件3)原件一份。
(三)应聘岗位有相应资格要求的,还需按要求提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体育教练员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全国以上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无鉴证章的需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或社保缴费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公务员录用手续等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相关工作经历在提交材料中未明确体现的,还需同时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具体工作岗位证明原件一份。
(五)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岗位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要提交共青团山东省委出具的考核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要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项目人员要提交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服务期满的,也可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或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期满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非定向岗位的:在岗人员要提交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在岗且同意应聘证明原件一份。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见附件4)原件一份;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无工作单位或属临时用工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未按规定提交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的人员,视为弃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在面试成绩公告后第4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将名单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6年及以后毕业生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查询本人信息并打印当前网页)原件一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境)外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进行认定。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4)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
(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资格审查主体责任。资格审查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备查。
(四)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投诉人或者实名举报人反馈,并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1、2016年市属及文昌湖区、淄博经济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类、E类岗位笔试合格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16年市属及文昌湖区、淄博经济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类、E类岗位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3、应届毕业生证明
4、同意应聘证明
5、资格审查委托书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