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附件1)须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4月17日—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青州市政府办公大楼620房间(范公亭西路1601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2份)。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手写签名和日期)。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海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与国(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以第二学历(专升本或硕士研究生)应聘的,须提供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高中起点要求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5.所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信网认证。
考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毕业证书验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无法查询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6.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安置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安置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青州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在职且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的证明并附有关任职文件。
7.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提供。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是否同意应聘的意见等。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最晚可在体检前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需按以上顺序排序审核。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由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在笔试准考证上盖章,考生凭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面试考务费减免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见简章笔试考务费减免材料要求)办理减免手续。
3.请考生准备好各项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附件2,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按手印)原件、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代为办理。
5.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以照片形式报送至邮箱qzrsjgwyglbgs@wf.shandong.cn。
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有关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应聘。
7.根据招聘简章要求:“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范围。”经研究,2024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30分。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等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对外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3822718(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http://www.qingzhou.gov.cn/detail/front/details/temp1778345248094392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