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范围
30周岁(含)以下(1992年6月8日以后出生)山东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含2017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各市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实际需求适当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适当放宽专业条件、不设开考比例。对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印发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18号)中菏泽、枣庄、德州、聊城、滨州5市,可按不低于50%比例面向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东营市、日照市、德州市支医岗位具体招募方式,按照2023年东营市、日照市、德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实施。
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5年6月8日以前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过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1.最高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相应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3.符合各市对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公告。考生专业情况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市补充规定。
5.报考人员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对招募过程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考人员,纳入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