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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山东省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2021年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合格线统一确定为不低于40分。
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详见附件1)。
三、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海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海阳路17号,电话:0535-3220266)
(三)资格审查内容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与准考证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简章》),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6.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
8.报考市直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市直综合管理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期间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的证明。
9.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见附件3)。
10.2019年、2020年毕业的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见附件3)。
11.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见附件3)。
12.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入党情况和现实表现方面的证明材料(样式见《简章》)等。
上述材料按《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见附件2)的顺序排列。《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四)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审查前确认
1.为保护考生权益,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1年6月25日中午12:00前先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邮件发送主体格式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如“张某+身份证号:*****,报考市直综合管理岗位,确定参加资格审查。”邮件发送内容可再重复一遍主体内容。邮件发送地址:zzb266@yt.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5-3220266。
2.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请及时填写《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声明书》(见附件4),扫描或拍照后发送到zzb266@yt.shandong.cn,并电话联系办理确认手续。联系电话:0535-3220266。
四、面试相关内容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准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要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相关内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详见《关于2021年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笔试有关事宜的提示》有关附件)入场,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主管机关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海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详见《关于2021年海阳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笔试有关事宜的提示》有关附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说明
1.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