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港区《关于2013年城区小学聘任教师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13年8月25日—27日
监督电话:0633—3226766 3226796
注:定于2013年8月27日下午2:00在日照第二实验中学学术报告厅(位于山东路南、艳阳路东、昭阳路西,乘9、17、24路公交车日照实验二中站下车)选择岗位,请各位拟聘用人员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选择岗位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东港区教育局
东港区编办
东港区人社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